关于补发2022年残疾人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2-04-13 15:49
政策文件:

  各镇(街)社会事务办:

  根据福州市民政局文件《关于提高我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榕民[2022] 42号)文件精神,决定调整提高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一、发放标准:

  根据文件精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85元,生活困难的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9元; 生活困难的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92元/人/月统一提高到99元/人/月,非生活困难的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维持不变,分别为每人每月115元、85元。

  二、执行时间:

  2022年1月1日起符合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于2022年3月在册的人员,自2022年1月份起计发补贴。

  三、请各镇(街)及时上报发放花名册,于4月15日前报我局备案以便准确发放补助金。

  附件:1.马尾区2022年1-3月补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统计表;

  2.马尾区2022年1-3月补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金统计表。 

  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

  马尾区2022年1-3月补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统计表

镇(街)

类    别

人数(人)

金额(元)

合计

(元)

马尾镇

低保对象

122

7320

12480

困难补助

71

4260

60周岁以上

15

900

亭江镇

低保对象

90

5400

10860

困难补助

83

4980

60周岁以上

8

480

罗星街道

低保对象

115

6880

9960

困难补助

39

2300

60周岁以上

13

780

琅岐镇

低保对象

317

18800

30260

困难补助

144

8580

60周岁以上

48

2880

合  计

低保对象

644

38400

63560

困难补助

337

20120

60周岁以上

84

5040

总计

人数/金额

1065

63560

63560

  附件2:

  马尾区2022年1-3月补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金统计表

镇(街)

类别

人数(人)

金额(元)

合计

(元)

马尾镇

一级

67

804

2568

二级

84

1764

亭江镇

一级

61

732

2412

二级

80

1680

罗星街道

一级

41

484

2185

二级

81

1701

琅岐镇

一级

111

1320

6696

二级

256

5376

合计

一级

280

3340

13861

二级

501

10521

总 计

人数/金额

781

13861

13861

来源:马尾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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