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社会事务办: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福建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闽民规〔2023〕9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精准识别工作,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精准到位。
根据区残联转报的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合格材料,经初审,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的有7人,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有10人,经审核同意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从2024年1月起开始发放补贴,统一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直接存入残疾人个人账户;依据各镇(街)上报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减员43人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对象变更45人,从2024年1月份起停发和变更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金。
请各镇(街)做好人员变动和档案管理,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
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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