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社会事务办:
2018年春节将至,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烈军属、老复员军人、五老、五保户、特困户、困难的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等民政对象的关怀,区政府和各镇(街)在春节前将对上述对象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慰问标准每户均为600元,现将经费(含琅岐镇)做如下安排:
一、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 各镇(街)要认真核对好城乡低保户、特困人员,对优抚对象中的三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退伍军人、参战人员、烈士子女、革命“五老”、革命“五老”遗偶、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要做到底数清,不漏一人,详实数据报区民政局。此部分慰问经费由区民政局专户以社会化发放形式开展。琅岐镇参照执行。
二、困难的空巢老人3人。马尾镇1人,慰问经费600元;亭江镇2人,慰问经费1200元。全区共计3人,经费1800元,此部分经费下拨到各镇(街)民政专户,以现金形式发放到户。
三、农村留守儿童。马尾镇6人,慰问经费3600元;亭江镇30人,慰问经费18000元;琅岐镇36人,慰问经费21600元。全区共计72人,经费43200元,此部分经费下拨到各镇(街)民政专户,以现金形式发放到户。
四、困境儿童。罗星街道12户,慰问经费7200元;马尾镇12人,慰问经费7200元;亭江镇4人,慰问经费2400元;琅岐镇11人,慰问经费6600元。全区共计39人,经费23400元,此部分经费下拨到各镇(街)民政专户,以现金形式发放到户。
五、低保边缘困难户。 罗星街道31户,慰问经费18600元;马尾镇44户,慰问经费26400元;亭江镇20户,慰问经费12000元;琅岐镇48户,慰问经费28800元。全区共计143户,经费85800元,此部分经费下拨到各镇(街)民政专户,以现金形式发放到户。
六、2017年夏季入伍新兵军属。 罗星街道6户,慰问经费3600元;马尾镇17户,慰问经费10200元;亭江镇19户,慰问经费11400元;琅岐镇7户,慰问经费4200元。全区共计49户,慰问经费29400元,此部分经费下拨到各镇(街)民政专户,以现金形式发放到户。
七、2017年我区户籍退伍士兵。罗星街道12户,慰问经费7200元;马尾镇7户,慰问经费4200元;亭江镇2户,慰问经费1200元;琅岐镇3户,慰问经费1800元。全区共计24户,慰问经费14400元,此部分经费下拨到各镇(街)民政专户,以现金形式发放到户。
八、多重身份的慰问对象不重复发放。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到位。
九、注意事项:以现金形式发放的慰问金,要求各镇(街)必须填写姓名、所在村(居)、慰问类别、慰问金额、本人签字及经办人和分管领导签字等事项。(现金发放的,请于春节后,于2018年1月25日前将具体发放人员的花名册等报送区民政局存档)。
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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