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社会事务办: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民政局《关于确定四级养老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榕民〔2023〕301号文和《关于下达2021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及2022年中央福彩公益金的通知》(榕财社〔2022〕25号)及《关于下达2022年养老事业发展省级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2〕68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中央福彩公益金10万元和养老事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16万,主要用于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经研究,该项资金用于我区农村幸福院提升申报星级评定补助。
目前,经市局评定有2家农村幸福院评为4星级,有5家农村幸福院经我局评定为三星级养老服务设施,2023年11月已评定公示,根据《马尾区关于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的通知》(榕马民〔2022〕23号)文件,现下达提升申报星级评定补助14万元(详见分配表),请按规定完成项目建设,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2年度农村幸福院星级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
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8日
附件:
2022年度农村幸福院星级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省级补助资金(万元) |
星级 |
备注 |
1 |
琅岐镇群星村农村幸福院 |
2 |
三星 |
榕财社〔2022〕25号支出 |
2 |
琅岐镇荣光村农村幸福院 |
2 |
三星 |
榕财社〔2022〕25号支出 |
3 |
琅岐镇龙台村农村幸福院 |
2 |
三星 |
榕财社〔2022〕25号支出 |
4 |
琅岐镇东红村农村幸福院 |
2 |
三星 |
榕财社指〔2022〕68号支出 |
5 |
马尾镇魁岐村农村幸福院 |
2 |
三星 |
榕财社指〔2022〕68号支出 |
6 |
琅岐镇后水村农村幸福院 |
2 |
四星 |
榕财社指〔2022〕68号支出 |
7 |
亭江镇盛美村农村幸福院 |
2 |
四星 |
榕财社指〔2022〕68号支出 |
8 |
合计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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