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福建省民政厅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细则》等要求,现公示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
2023年中央下达我区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2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支出20.25万元,结余0.75万元还未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闽财社指〔2022〕88号(榕财社指(2023)39号)下达2023年中央福彩公益金-老年人福利类2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金额为20万元,结余0万元,2023年12月份已为10家养老机构支付2023年度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费用17.65万元,以及支付2023年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及竞赛费用2.35万元。
2、闽财社指〔2023〕45号(榕财社指(2023)111号)下达2023年中央福彩公益金-孤儿助学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金额为0.25万元,结余0.75万元。我区只有1名孤儿,从2023年9月起每月助学金支出833元,预计2024年9月份将全部支出。
2023年省级下达我区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293.5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支出8.12万元,结余285.44万元未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闽财社指〔2023〕43号(榕财社指(2023)113号),下达2023年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0.0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金额为0万元,结余0.08万元,我区只有1名孤儿,因其本人拒绝体检,现孤儿已满龄,故经费无法支出。
2、闽财社指〔2022〕66号(榕财社指(2023)28号),下达2023年乡镇(街道)养老救助购买服务费省级补助11.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金额为8.12万元,结余3.48万元,2023年11月份购买养老救助购买服务付70%款共8.12万元,剩余3.48万元待2024年8月项目完成评估后支付30%尾款。
3、闽财社指〔2023〕16号(榕财社指(2023)70号),下达2023年第二批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资金-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2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金额为0万元,结余200万元。罗星街道1个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200万元项目已建成,正在办理验收手续,预计2024年8月份支出部分款项。
4、闽财社指〔2023〕16号(榕财社指(2023)70号),下达2023年第二批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资金-特困老人和困境儿童探访关爱服务补助2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金额为0万元,结余26万元,2023年已联合发文下达各镇街,待第三方评估后预计2024年底支出。
5、闽财社指〔2023〕81号下达2023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资金-以奖代补3.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金额为0万元,结余3.5万元。该指标下达时间为2024年,2024年3月份已支付罗星街道照料中心2023年养老服务发展以奖代补五星级养老服务设施奖补。
6、闽财社指〔2023〕81号下达2023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资金-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助51.0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金额为0万元,结余51.07万元。该指标下达时间为2024年,2024年3月份已为6家民办养老机构支付2022年度省级床位运营补助。
7、闽财社指〔2023〕81号下达2023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资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护理型床位运营补贴1.3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金额为0万元,结余1.31万元。该指标下达时间为2024年,2024年3月份已为琅岐镇和亭江镇支付2022年琅岐镇、亭江镇照料中心省级床位运营补助。
2023年市级下达我区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197.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支出65.95万元,结余131.85万元未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榕财社指(2023)27号下达2023年百岁老人慰问金2.0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金额为2.07万元,结余0万元,2023年10月已对百岁老人进行慰问。
2、榕财社指(2023)93号,下达2023年百岁老人慰问金提标经费1.3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支出金额为1.38万元,结余0万元。2023年10月已对百岁老人进行慰问。
3、榕财社指(2023)107号下达2023年长者食堂第一批市级奖补资金3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金额为0万元,结余30万元,因申请补助的长者食堂关停调整,计划用于新提升的长者食堂,预计2024年12月底前支出。
4、榕财社指(2023)108号下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62.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金额为62.5万元,结余0万元,补助25家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5、榕财社指(2023)145号下达2022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33.4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金额为0万元,结余33.49万元,该指标2024年下达,该笔资金补助6家养老机构,目前已向区财政申请支付,待国库安排资金,预计2024年7月支出。
6、榕财社指(2023)145号下达2022民办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护理型床位补贴0.9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金额为0万元,结余0.97万元,该指标2024年下达,该笔资金补助2个照料中心,目前已向区财政申请支付,待国库安排资金,预计2024年7月支出。
7、榕财社指(2023)145号下达养老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63.7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金额为0万元,结余63.76万元,该指标2024年下达,该笔资金补助4家养老机构,目前已向区财政申请支付,待国库安排资金,预计2024年7月支出。
8、榕财社指(2023)145号下达2022民办养老机构责任险补助2.6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金额为0万元,结余2.63万元,该指标2024年下达,该笔资金补助6家养老机构,目前已向区财政申请支付,待国库安排资金,预计2024年7月支出。
9、榕财社指(2023)143号下达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在职奖补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金额为0万元,结余1万元,该指标2024年下达,该笔资金补助补助4名从业人员,2024年3月份已支出。
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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