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市级“两节”救助慰问金及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18-01-29 16:12
政策文件:

  各镇(街)社会事务办: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两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慰问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181号)文件精神,此次市民政局下达我区市级“两节”救助慰问金共10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5万元。经过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向20181月在册的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人数(在册共1054人),按每人100元的标准发放“两节”困难群众救助慰问金(不足部分由区民政局配套),请你们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并做好报销花名册。向琅岐镇发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5万元,请按照《福建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760号)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特此通知 

     

    

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 

2018129 

来源:马尾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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