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多措并举编密筑牢社会救助安全网
日期:2015-01-30 15:24
政策文件:
     (记者 李佾阳)社会救助是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逐渐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力度,我市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并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政府投入社会救助资金3.74亿元,全市社会救助相关对象约十多万人。社会救助工作进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制度运行的轨道,一年来,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成立福州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我市各县(市)区均建立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大力开展保障性住房等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2014年审核保障房申请家庭4794户13419人。长乐市、永泰县的核对中心已成立。福清、连江、罗源核对中心亦成立在即。其它县(区)也正在抓紧协调成立。

  继续大力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开展救急难试点

  我市各地临时救助制度继续发挥积极作用,认真落实《福州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科学规范具体事项、对象范围、审核审批程序、评议公示、救助标准、经费筹措和资金使用管理等内容,严格操作程序和监督管理,突出托底线,救急难,既确保救急解难,又公开透明办理,及时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全市2014年度临时救助资金筹集总额600余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超600万元。

  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加强规范化管理

  去年6月起,我市集中开展了“骗保”、“错保”、“误保”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全面复核低保对象。全市困难群众和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和集中复核,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经过全面调查复核,6月份以来有2148人退出低保,同时有2039人纳入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的要求。

  坚决纠正“骗保”、“错保”、“误保”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及其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为基础,重点对“骗保”、、以及“错保”进行查纠。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有77个因“骗保”、“错保”、“误保”被退出低保。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近年来,我市未发生重大的违规违纪案件。

着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完成了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标准按当地救助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筹集事项。按照新的筹集资金规模实施相应的救助标准。

  不断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全覆盖,及时更新救助对象信息,确保系统信息准确,救助及时。

  着力实施医疗救助工作。在确保住院和特殊门诊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60%的前提下,大力开展定额救助、二次救助和第二类救助对象的救助工作。2014年度共救助14.6万人次,发放救助金4056万元。并资助救助对象参加新农合60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医疗救助对象重大疾病的救助工作。目前纳入重大疾病救治范围的病种已达22种。

  继续实施物价联动机制和残疾人补助政策

  2014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物价联动机制等补助政策。市政府出台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各县(市)实行统一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通知),从2014年7月起,全市实行统一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我市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等困难群众每人每月补助50元,共发放842万元。我市还制定实施《福州市节日食品券实施办法(暂行)》,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革命五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节日食品券。

  落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政策

  从2014年1月起,对全市重度残疾人中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年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和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无固定收入者在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城乡统一标准每人每月50元),市级补助由原来每人每月50元增加至每人每月100元,即全市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2014年度,全市符合补助条件的重度残疾人21852人,全年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金2277万元。

来源:马尾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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