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民政局2018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专项治理方案
日期:2018-03-15 15:54
政策文件:

  根据区综治办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切实补齐工作中的短板,严防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现制定马尾区民政局2018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专项治理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防范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强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为新时代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马尾,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建档、随访管控、送医诊治、帮扶救助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同卫计诊治、残联帮扶、公安处置的救治管理责任体系和部门联动制度,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重点对象“清单式”管理措施。 

  三、工作步骤 

  (一) 研究部署阶段(3月上旬)。通知各镇街社会事务办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有针对性、可项目化、操作性强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治理任务,细化分工责任到人。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至11月)。 

  一是进一步核清底数。各镇街社会事务办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积极配合镇(街)综治办及相关部门对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方位再摸底、再排查,逐一核实列管人员信息,入户见人、有效走访。要着力查缺补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心中有数,侧面了解患者情况,掌握患者实时动态,确保数据统一,实现“全覆盖、无遗漏”, 

  二是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对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做到以下几项救助措施,切实帮助患者及其家庭解决生活与治疗的困难: 

  1、 通过入户走访及时发现并解决低保:协助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申请办理低保手续,原则上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必须以家庭为申请单位,且申请人的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认定条件为不超过当地城乡低保年标准的4倍,对于精神、智力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成年无业残疾人,其他条件符合《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病中餐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闽民保[2016]289号文件规定的,可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2、 开展多形式救助解决生活困难: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或者符合低保条件但因低保申请办理审核流程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办理低保的严重神障碍患者,可通过临时救助解决暂时的生活困难问题,并将低保和临时救助对象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列为重点保障对象,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3、 积极配合区合医办解决医疗救助:积极主动配合区合医办,及时报送、核对城乡低保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单,以便及时资助参合参保。全力配合并理顺其他医疗救助办理流程,协助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一次性定额救助及其他医疗救助相关工作。 

  4、 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会同区残联对精神、智力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做好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并单独造册,信息共享。 

  5、 落实“一历五单”和“以奖代补”政策:执行居家监护“以奖代补”政策,指定专人负责“一历五单”交接工作,对出院患者做到诊疗史清楚、出院流向清楚、日常管理清楚、服务对接清楚,防止脱管漏管。 

  四、其他要求 

  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是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重要民生工程,现成立区民政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专项治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自3月起,各镇街社会事务办每月向我局上报本辖区专项治理工作进度以及高风险患者集中收治情况,直至专项治理工作结束。 

  3、对因工作不重视、监管不到位、救治不及时而导致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特大案(事)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人问题;杜绝出现在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现象。 

  4、各镇街社会事务办要确定一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问题专项治理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系人,名单于320日前报区民政局。 

    

       联系人:王丽明,联系电话:63190007 

                                   

    

    

                                                 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 

                                                             2018313

来源:马尾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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