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马民〔2020〕87号
关于下达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
床位运营补助和在岗工作人员补贴的通知
罗星街道社会事务办、各养老机构: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和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床位运营补助和在岗工作人员补贴的通知》(榕财社(指)〔2020〕76号)文件精神,为减轻疫情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影响,帮助其渡过难关和稳定发展,现下达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床位运营补助和在岗工作人员补贴40.76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床位运营补助。以疫情期间公建民营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2020年1月31日在院老年人为基数,按每人200元标准,增加疫情期间一次性床位运营补助。
二、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服务机构在岗工作人员补贴。以疫情期间养老服务机构2020年1月31日在岗工作人员为基数,按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2个月的标准发放补贴,其中用于一线护理人员的补贴不低于总额的70%。
三、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继续按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加强管理,本次下达资金请按用途规范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请将在岗工作人员补贴发放明细上报我局备案。
附件:1.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床位运营补助和在岗工作人员补贴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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