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西诚和药业有限公司金茂分公司向他人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案
2017年7月,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了陕西诚和药业有限公司金茂分公司向他人出借经营许可证案。经查,陕西诚和金茂公司向赵某某和李某提供药品经营资质,并虚构药品出入库记录及药品销售流向。2017年9月,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吊销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瑞阳大药房有限公司宗营镇中街路店和康健大药房销售假药案
2016年10月,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根据举报,联合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查处了汉中市瑞阳大药房有限公司宗营镇中街路店、汉中市汉台区河东店康健大药房2户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假药案, 2017年3月,汉台区人民法院对2户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黄某、王某犯销售假药罪,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有期徒刑七个月。2017年7月,根据法院判决书认定的犯罪事实,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吊销上述2户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西安德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伪造产品合格证销售医疗器械案
2017年3月,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举报,西安德尚公司涉嫌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械。经查,西安德尚公司将伪造的常州迪恩公司产品合格证,贴在医院使用医疗器械审批表上,实际向医疗机构销售的是非常州迪恩公司生产的产品,违法所得62125.6元。2017年5月,安康市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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