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老年保健品消费陷阱
日期:2019-06-24 16:00
政策文件:

消费警示:我们通过受理和调解消费纠纷案件,收集和整理出保健品市场存在的消费陷阱,现发布下列消费警示:

  一、消费陷阱主要表象 

  (一)专家讲座、名医义诊、以患者现身说法忽悠老年消费者。个别经营者以国家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发布人体健康状况,宣传人体体内所缺乏的微量元素等来推广介绍其销售的产品能够解决上述问题或者通过专家讲座、专家访谈、养生现场会等形式做幌子,一定程度上会打消老年消费者的顾虑;更有甚者通过邀请托儿充当患者,变相宣传其销售的保健品是广大老年消费者的福音。 

  (二)优惠赠送、免费体验、感恩活动、庆典让利免费抽奖(旅游)。个别经营者通过买一送三或者更大折扣力度的方式销售保健品,实际是变相提高了单个保健品的销售价格;通过组织旅游的方式,变更宣讲场地,将老年消费者集中在某一特定区域通过视频、讲座、保健品推广等方式向老年消费者销售保健品。 

  (三)亲情关爱、殷勤上门等。个别保健品营销人员会从关怀角度入手,对老人们嘘寒问暖,关心老人的疾病,通过亲切的交流来获得老年人的信任后,才适时推销保健品。特别是子女常年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极易中招陷入亲情陷阱 

  二、消费陷阱危害 

  经营者以虚假宣传为手段,鼓吹保健品能包治百病。不少老年消费者缺乏医药知识和常识、求医心切、识别能力差,对所购买保健品给予厚望,这种情况容易导致: (一)过度摄入会造成营养不均衡,造成身体不良反应。 

   

  (二)自身患有疾病,通过服用保健品代替治疗,会导致延误治疗,加重病情。 

  (三)含有禁忌成分的保健品还情况严重会危及老年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比如宣称能治疗糖尿病的保健品,往往其成分里含糖量较大。 

  三、消费指导意见 

  为避免在购买保健品时遭遇陷阱,我们特向老年消费者及其亲属发出以下建议。 

  (一)身体不适要就医。《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对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保健品并非药品,老年消费者在身体不适时,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去检查就医,以免贻误治疗时机,切记:保健品不能治疗疾病。 

  (二)家庭关爱防未然。现在社会空巢老人较多,一些老年人子女不在身边,亲情感缺少,不法经营者便通过亲情牌拉近与老人关系,让其降低心理防线,是利用保健品行骗敛财屡屡得手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呼吁老年消费者提升保健品消费风险防范意识的同时,也希望家庭晚辈在物质关爱的同时要更多关心老人的精神生活,多沟通、多交流、常联系,同时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尤其是金额过高的产品前最好与晚辈商量,听取他们意见和建议。 

  (三)理性看待促销活动。送礼送健康送产品送米送面送鸡蛋,送、送、送,一些保健品推销者打着免费的幌子,对老年消费者施以小恩小惠,甚至杜撰起国家XX协会、专家委员会、公益组织等高大上的口号,实则推销其价格高昂的保健品敛财。 

  (四)广告中的现身说法未必真。目前的保健品电视宣传广告中,一般都会有患者讲述自身服用保健品后疾病得到治疗的经历。据了解,大部分现身说法的患者通常是不具有患病或者服用保健品经历的,只是经营者别有用心雇佣的托儿 

  (五)购买辨别很重要。老年消费者购买保健品一方面要针对自身身体需要,做到因需购买,要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到证照齐全的销售场所购买保健品,另一方面购买时要注意辨别真伪。正规保健品有小蓝帽的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标志为蓝色图案,下方有保健食品字样,国产保健食品为卫食健字 第号国食健字第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卫进食健字第号消费者也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查询。 

  (六)证据保全好维权。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要索取正规票据并妥善保存,收集保留好宣传资料,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将相关票据、资料等作为维权证据。如遇消费纠纷,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到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马尾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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