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日期:2019-08-23 11:29
政策文件:

  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药品时不要相信以下药品广告:

  1、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2、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3、与其他产品(包括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等)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的。

  4、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的。

  5、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等内容的;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中成药为天然药品,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的。

  6、含有明示或者暗示该药品为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的。

  7、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服用该药能应付现代紧张生活和升学、考试等需要,能够帮助提高成绩、使精力旺盛、增强竞争力、增高、益智等内容的。

  8、其他不科学的用语或者表示,如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

  9、含有免费治疗、免费赠送、有奖销售、以药品作为礼品或者奖品等促销药品内容的。

  10、含有家庭必备或者类似内容的。

  11、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内容的。

  12、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的。

  13、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14、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15、含有军队单位或者军队人员的名义、形象。利用军队装备、设施从事药品广告宣传。

  16、含有涉及公共信息、公共事件或者其他与公共利益相关联的内容,如各类疾病的信息、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或者医药科学以外的科技成果。

  17、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办法、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热线)咨询、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的内容。

来源:马尾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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