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药品时不要相信以下药品广告:
1、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2、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3、与其他产品(包括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等)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的。
4、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的。
5、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等内容的;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中成药为“天然”药品,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的。
6、含有明示或者暗示该药品为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的。
7、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服用该药能应付现代紧张生活和升学、考试等需要,能够帮助提高成绩、使精力旺盛、增强竞争力、增高、益智等内容的。
8、其他不科学的用语或者表示,如“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
9、含有免费治疗、免费赠送、有奖销售、以药品作为礼品或者奖品等促销药品内容的。
10、含有“家庭必备”或者类似内容的。
11、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内容的。
12、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的。
13、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14、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15、含有军队单位或者军队人员的名义、形象。利用军队装备、设施从事药品广告宣传。
16、含有涉及公共信息、公共事件或者其他与公共利益相关联的内容,如各类疾病的信息、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或者医药科学以外的科技成果。
17、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办法、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热线)咨询、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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