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体店生意平淡,厚街一女子另辟蹊径,在网上售卖假药,短短两个月就获利2.5万元。正当其沉醉于售假的丰厚利润之中时,执法人员找上了门,其被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二区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最终,二区检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处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还需在全国性报刊上向广大消费者公开赔礼道歉、发出风险提醒;承担召回已出售的假药予以销毁的全部费用。
高利润驱动 网上卖假药被举报
李某红原本在厚街从事鞋业生意,由于对实体店收益不满意,2017年开始,李某红当起了网商,在淘宝店上贩卖保健品、面膜、香皂、茶叶等,并从其他的淘宝商家处购进“正风骨百草蝮蛇丸”,再通过网店对外出售。
让李某红没想到的是,该药在短短2个月内,即卖出200多盒,获利2.5万余元。这一“高效率”牟利,让李某红乐开了花,她认为,这样做生意获利简单、快捷,比辛辛苦苦做实体生意“爽”多了。
其间,李某红曾犹豫、忐忑过,担心受到处罚。但是,在利益的驱动下,李某红抵挡不住诱惑,继续贩卖假药,最终被人举报。
接群众的举报后,厚街食药监分局执法人员到李某红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并扣押了大批被举报的“正风骨百草蝮蛇丸”。经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依法缴获的“正风骨百草蝮蛇丸”均为假药。
检察机关经调查取证后认为,李某红在销售时,以该药可以用于治疗腰间盘疼痛、肩周炎、五十肩、酸痛为卖点,故意欺骗、误导消费者,导致消费者服用该假药后,有可能耽误或放弃了正常的治疗,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间,严重危害了病患者的生命健康。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当事人获刑
通过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排查机制以及内部协作机制,李某红涉嫌销售假药的刑事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二区检民行部门及时介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在固定、补强相关证据的前提下,二区检认为该案符合公益诉讼的条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8年12月28日,第二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李某红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对检察机关提出要求李某红在全国性报刊上向广大消费者公开赔礼道歉、发出风险提醒;召回已出售的假药予以销毁的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李某红当庭表示服判,并履行了判决要求的全部民事责任。
承办检察官表示,食药品领域的安全问题牵动着千家万户,该案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现了刑事追诉和民事追究的双管齐下,让售假者承担应有的责任,切实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希望通过该案警示所有网络销售者,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牢记守法经营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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