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药品网络销售呈现出快速发展势头,网上购药因其方便、快捷而受到越来越多公众青睐。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限制社交距离、人员居家隔离的情况下,网订店送的网络售药模式,在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指出,网络售药作为新兴业态,守法经营、“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不可违背,质量安全的底线不能突破,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不能扰乱,药监部门应予以规范引导,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一是重点打击“海淘神药”、“民间偏方”、非药品冒充药品等无证产品和无资质经营者,严厉查处网络非法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精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规范网售处方药行为,全力消除风险隐患,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二是抓好任务落实,各省级药监部门要及时制定整治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加强政策宣贯,强化行业自律;同时加强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办,对制售假药等重要线索要集中优势兵力、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予以严惩,严格处罚落实到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三是创新监管方式,探索信息化监管手段,督促落实第三方平台管理责任,实现“以网管网”;同时要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借助药品追溯信息和网络交易留痕信息,提升监管针对性和靶向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监管”。要构建与新监管体制相适应的监管制度,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会议通报了国家药品网络交易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监测系统于2017年12月启动建设,2018年11月份完成验收,已实现对开展网络药品经营活动的电脑PC端网站、微信微博等的社交平台以及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微店等网络移动客户端的监测覆盖,完成了与国家药监局相关药品行政许可及经营许可数据的对接。监测系统还打通了违法违规线索的发现、处置和反馈的各环节信息,纵向实现国家局、省局、市局上下三级联动,横向实现省局间跨区域线索信息移送处置流转,实行药品网络销售监管闭环可溯源管理。会议强调,对监测系统移送的监测线索,各级药监部门要迅速行动、及时调查、依法处理。国家药监局将适时采取派出督查组等方式,对有关省份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会议还进一步部署了2020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求各地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毫不松懈的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用药监管工作,保证监管不留空档,不留死角;监督检查任务从严把关,对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与案件查办的衔接;进一步探索智慧监管,按照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有序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
会上,北京、江苏、浙江、山东四地药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分别介绍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药品流通检查、疫苗配送和接种单位监督检查等工作的做法和经验。阿里健康、京东集团等典型企业代表介绍了本企业在落实平台管理责任方面的举措。
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有关负责同志、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监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和部分企业代表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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