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第11号通告
日期:2020-01-31 16:18
政策文件:

  

 

  为平稳有序保障群众日常生活,减少辖区各小区人员外出购物的流动,进一步规范商贸配送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商贸配送企业对配送员工健康状况做每日动态跟踪管理。对出现健康问题,特别是来自疫区或与确诊患者有接触的,要按相关规定坚决隔离,不得参与配送。配送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各小区物业在小区门口,如门卫岗亭或物业处等位置,划出相对固定区域作为商贸配送企业货物暂存点,小区住户到暂存点自行取回商品,避免配送员进出小区做不必要的接触,不允许通过电梯送到业主家中,以免造成疫情风险。同时,小区物业负责每日对暂存点进行消毒消杀。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市马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来源:马尾区卫健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