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尾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马尾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和管理工作方案》、《2023年关于福州市马尾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经街镇、区住建局、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认定连新等9户申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将2023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拟登记保障资格连新等9户申请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9日止,如对拟登记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保障资格。
附件: 2023年福州市马尾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拟登记保障资格对象名单
福州市马尾区国有房产中心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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