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亭江6号路延伸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马尾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该项目范围内所有集体土地及其地上物(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中涉及快洲村用地范围为准),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等规定和马尾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公告([2005]第33号)、马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充公告([2005]第33号补01号)的要求,将该征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具体的房屋补偿工作由马尾区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负责实施(办公地址:马尾区马限山1号三楼,联系电话:83685031)。
附:马尾区亭江6号路延伸段道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福州市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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