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马尾亭江闽亭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的需要,马尾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该项目范围内所有集体土地及其地上物(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用地范围为准),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等规定和马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马土征告〔2017〕第1号)的要求,将该征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具体的房屋补偿工作由福州市马尾区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负责实施,临时办公地址:闽亭片棚屋区改造工程指挥部(亭江镇闽亭社区沿江路1号),联系电话:83698557、83697931、83696705。
附:马尾亭江闽亭片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福州市马尾区住建局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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