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福马路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朏头、上下德片)建设的需要,马尾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该项目范围内所有集体土地及其地上物(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用地范围为准),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安置的意见(试行)》、《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大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安置的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和马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马土征告〔2018〕第5号)的要求,将该征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具体的房屋补偿工作由马尾区马江房屋征收中心、马尾区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和马尾区罗星房屋征收中心共同负责实施,临时办公地址:福马路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朏头、上下德片)工程指挥部(朏头村仙芝路23号旁),联系电话:83973931。
附件:福马路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朏头、上下德片)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福州市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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