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2月份,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减少1起;无人员伤亡,同比持平;无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减少5.5万元。其中:
1、工商贸事故。全区无发生工商贸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无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持平。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无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同比减少1起,直接经济损同比减少5.5万元。
二、1-2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1-2月份,全区发生1起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8万元,安全生产事故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人,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增加112.5万元。其中:
1、工商贸事故。工商贸方面发生1起事故,同比增长1起;造成1人死亡,同比增长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8万元,同比增长118万元。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持平。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未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同比减少1起,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减少5.5万元。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方面无发生事故。
三、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新年伊始就发生1起工商贸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对此足够重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力度,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春节已过,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燃放、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压力有所减轻,各部门切不可放松警惕,要继续绷紧安全生产的弦,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春节后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根据省、市、区有关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要求,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工作,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针对当前重点工作。并从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做好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值守、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和应急处置工作等多个方面结合春节后、“两马闹元宵”、全国两会期间等关键时期的安全生产特点,深入开展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群众性活动、烟花爆竹、消防火灾、危险化学品、乡镇船舶等行业领域安全检查,立足预防预警,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防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继续加强应急值守,认真做好春节后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集中推进“安全监管执法年”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市安委会确定2018年为福州市安全监管执法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持续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成效,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区政府安委会编制《福州市马尾区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在全区全面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镇街、园区和区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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