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2018年10月份生产安全事故
日期:2018-12-03 15:59
政策文件:

  一、10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10月份,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减少1起。其中:

  1、工商贸事故。全区未发生工商贸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1起,事故未造成死亡人数,同比持平,重伤人数同比减少9人,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减少0.3万元。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未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同比持平。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方面未发生事故。

  二、1-10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1-10月份,全区发生7起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22.301万元,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6.36%,事故造成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6.67%,事故造成重伤人数同比下降83.33%,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16.55%。其中:

  1、工商贸事故。工商贸方面发生1起事故,同比持平;造成1人死亡,同比持平;无人员重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8万元,同比下降9.23%。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6起,同比上升20%。事故造成2人重伤,重伤人数同比下降83.33%;未造成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人,下降100%;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301万元,同比上升68.01%。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未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同比减少5起,同比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减少14万元,同比下降100%。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方面无发生事故。

  三、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2018年以来,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事故重伤人数、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上年下降30%、66.67%、83.33%、16.38%;重伤人数同比持平;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安全形势整体平稳。但是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仍上升20%。去年同期发生1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9人重伤,各相关单位必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造成事故的隐患开展“回头看”。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开展岁末年终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监管执法行动。根据10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省市区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和11月2日市、区加强海上安全监管紧急会议精神,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同时结合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针对岁末年终各项工作抢工期、赶进度,易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进一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集中整治非法违法行为,强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是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和职业健康安全等9个重点领域(区域)安全专项整治相关工作。根据区管委会、区政府关于《马尾区加强海上安全监管专题会议纪要》(二十〇)精神,请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马尾区2018年重点领域(区域)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榕马政办〔2018〕69号)工作要求,由各专项小组组长牵头,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形成发现问题、挂牌督办、整改销号等一系列滚动工作机制。并及时将各重点领域(区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近期开展情况书面(包括检查工作记录、照片及工作小结等)报送至区安委办。

  三是认真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第四季度历来是企业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黄金期,是企业冲刺年度生产经营任务的关键期,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从往年事故统计分析来看,近期将呈现出事故多发的态势。特别是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安全形势严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采取更加扎实的措施,抓好当前各项工作。要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突出抓好商业综合体专项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公共场所用电安全整治、假冒特种作业证专项治理等四个专项治理;强化重大安全隐患点整治;抓好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落实。

来源:马尾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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