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文件精神,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按单位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按60%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经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系统初步审核,首批可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共有福建上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福州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福州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将向上述已确认同意享受此项补贴的单位发放稳岗返还。
公示电话:0591-87306019;
来访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来访来信处: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失业保险经办窗口。
附件:福州开发区2023年度失业保险普惠稳岗返还首批单位名单
福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
福州开发区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首批单位名单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名称 |
1 | 91350105746350429R | 福建上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
2 | 913500006110059518 |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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