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3-05-26 15:04
政策文件: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榕人社培〔2023〕29号)精神,推进我区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推动公共服务平台与福建省职称评审系统数据实时对接,实现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学时在线核验,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70号)有关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需指定专人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管理,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员信息备案表》(附件3),纸质版交我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dp83683644@163.com,联系电话:83683644。

 

  附件:1.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员信息备案表                      

  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6日

来源:马尾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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