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2020-06-23 16:13
政策文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05488247268F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9  年度)

 

 

 

 

单 位 名 称

福州市马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福州市马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州市马尾区卫生监督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开展卫生学监测;开展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承担卫生监督检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审核和卫生质量检验、鉴定。

   

马尾区君竹路36

法定代表人

陈海晨

开办资金

64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福州市马尾区卫生健康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44.3

436.33

网上名称

福州市马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19年,马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卫健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斗不息,践行科学发展观。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疾病防治工作有序进行。 1、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以控制霍乱、登革热、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为重点,加强疫情报告和管理,逐步完善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构建高效防控网络,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截至到目前,全区未报告甲类传染病,乙、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数10种共计1728例,报告发病率为667.18/10万,报告死亡病例2例,均为艾滋病病例。 在加强网络直报和疫情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完善卫生应急机制,建立预测、预警平台,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做好重大疫情、不明原因疾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及应急处理工作。截止20191030日,累计处理传染病预警信息报告152条。2019年全区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起,1月份报告亭江中心小学一起流行性感冒暴发事件,累计发病42人,无重症及死亡病例,在卫健部门、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疫情得到有效控制。8月份报告罗星街道一例输入性登革热病例,9月份报告马尾镇一起本地登革热疫情发生事件,累计发病15人,均无重症及死亡病例,登革热疫情发生期间,我中心启动疫情日报制度,落实每例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每日组织开展蚊媒密度监测,及时将数据汇总上报区卫健局和市疾控中心,由区爱卫办根据蚊媒密度情况适时开展消杀和滋生地清除工作。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卫健部门、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2、免疫规划工作进展情况 免疫规划工作扎实有效:对接种单位及其预防接种人员开展资质审核,从业人员均持有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上岗证明。结合“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开展宣传,顺利完成脊灰疫苗、含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做好查验证工作相关的培训和技术指导,会同教育部门对学校、托幼机构及预防接种单位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及时收集统计上报儿童补种和补证情况。 3、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病例管理:截止20191031日,我区新增报告HIV/AIDS病例8例,对网络报告病例逐一追踪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现存HIV/AIDS病例开展随访管理,随访管理率达100%,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率达88.24%。宣传干预和自愿咨询检测:针对暗娼、男男、性病就诊者等高危人群开展宣传干预及检测,共干预各类艾滋病高危人群1141人次,检测384人。 4、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目前我区共登记报告活动性结核病患者81人,已完成市里下达的阶段性任务,其中病原学阳性41人。我中心将继续加大宣传、主动发现患者、强化规范治疗、科学督导;活动性结核病患者满1年转归、转诊与追踪等各项管理质量指标均达到省、市要求。辖区内各级各类院校共发现师生结核病患者10例,我中心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按规范处置,筛查密切接触者773人,未发现聚集性病例。针对学生肺结核疫情有所上升趋势,我中心加大宣传,联系各学校发放折页粘贴海报加大健康预防宣传,对学生病例,第一时间联系学校积极干预筛查,做好宿舍,教室消毒。保证了学校学生的健康。 5、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管理开展情况 截止201910月,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较好:在册率(4.05‰)、患者规范管理率(80.19%),面访率(81.71%)、服药率(80.57%)、规律服药率(75.23%)精神分裂症服药率(80.73%)等各项工作指标均达到综治考核要求,并在今年度4月份,举办了全区精神障碍患者随访管理工作指导培训会,会上对最新的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方法、内容等进行了传达指导,提升了各个卫生院随访医生对国家精神障碍管理网络的熟悉度。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反思不足,个别街道的相关指标低于综治的最低指标要求、与其他城区相比,部分指标还处于靠后的位置,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会积极的配合综治等相关部门的患者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潜在的精神障碍患者,及时发现患者,治疗患者,同时加强对于不配合、不同意管理的患者及其家属,充分发挥关爱帮扶小组作用,争取将各项保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让患者及其家属切身体会到政府对其的政策帮扶措施,从而提高患者依从性,进而有利于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规范管理患者。 6、碘盐监测和死因监测工作情况 2019年在区教育局的积极配合下,在我区4所小学开展学生碘缺乏病监测工作,共采集并检测学生样本203份;同时在基层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配合下完成孕妇样本采集100份及新生儿甲低筛查TSH结果。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形成《2019年马尾区碘缺乏病监测工作报告》,并报送上级疾控中心和区卫健局;此外,按照《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年度评估方案》及《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2019版)》文件要求,我中心积极配合区卫健局完成了《马尾区地方病防治项目碘缺乏病三年攻坚行动自评报告》和《碘缺乏病消除自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目标书,按照中疾控死因监测要求和统计方法,区疾控中心在上级相关领导指导下,总结好局部地区导致死亡疾病的趋向,认真开展死因监测工作,成立死亡登记漏报调查领导小组,在我中心和各卫生院死因监测工作人员配合和努力下完成调查任务;2019年开展2次督导和1次培训,同时收集辖区户籍人口资料和死亡数据,明确了我区死亡主要原因和居民期望寿命,为制定下一步死因监测工作计划提供了可靠依据。 7、慢病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 通过福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估,保持巩固省级示范区建设成果,持续深入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及急性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报告工作。截止20191030日我中心完成了2次督导、1次培训和4次慢性病相关内容健康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参加省市相关项目培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8、健康体检。 开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人员免费健康检查,到1031日为止免费办理健康证人数15372人。 (二)开展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把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个目标不松懈,各方面加大投入,壮大卫生监督队伍,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卫生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019年度,马尾区公共场所“双随机”监督抽检3家美容美发场所、4家住宿场所、1家沐浴场所、2家歌舞厅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落实情况。我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系统随机抽取的监督员对10家“双随机”抽检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管理情况落实情况,及室内空气、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等进行监督抽检。在检查中发现,上述场所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均配备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并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顾客公共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从业人员均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室内公共场所均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各场所均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 结合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的日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频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全面拉网检查。出动执法人员7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1辆次,检查美容美发场所、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116家次,要求场所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后上岗。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监督指导,有效推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有序开展。 201971日,召开辖区内游泳场所公共卫生培训会议,对辖区内游泳场所经营业主进行卫生知识培训。随后我所执法人员拉网监督检测9家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落实情况。重点针对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按规定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情况;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9家游泳场所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配备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并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顾客公共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从业人员均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区卫生监督所对9家游泳场所游泳池水浑浊度、游离性余氯、pH、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尿素、浸脚池水余氯等指标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及监督抽检,检测结果均合格。 2、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将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教室采光照明专项检查、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有机结合,联合区教育局分别于2019716日,910-13日,对辖区内中小学、持有办园许可证的托幼机构、持有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双随机”抽取,共抽取被抽检单位24所,其中中小学校14所,校外培训机构5所,托幼机构5所,开展专项卫生监督检查,本次检查总体情况看,各学校教室墙壁和顶棚均为白色或浅色,窗户为无色透明玻璃;能做到单侧采光从座位左侧入,双采光主采光窗设在左侧,灯管垂直黑板且为控照式灯具,黑板没有破损、眩光。但仍存在教室照度不符合标准等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学校负责人在学校卫生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3、饮用水卫生监督。对2家集中供水单位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重点针对水源卫生防护情况、供管水人员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经卫生知识培训、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消毒、水质自检等进行监督检查。从检查结果看,2家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水源卫生防护符合要求,有进行水质自检,供水水质消毒符合要求。 对2家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采样监督抽检,检测18件,合格18件,合格率达100%;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水质抽样监测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对农村集中式供水进行水质抽样监测26份,不合格4份,合格率84.61% 4.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迎评工作。 严格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工作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的日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频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全面拉网检查,依托网格化监管模式,分片管理,责任到人。及时关注市区督导情况,发现问题立整立改,专人负责市区创建督导信息通报,务求做到第一时间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加大宣传,营造创建氛围,要求辖区有LED的监管对象播放创建标语,建立监管微信群,创建相关信息及时告知。加大部门间合作沟通,创建检查信息及时通气,联合执法。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监督指导,有效推动创城工作有序开展。 (三)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情况。 根据《2019年福州市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榕卫综合监督〔201911号)文件要求,截止到1031日,已上报市疾控中心食源性疾病病例117例。 根据《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方案的通知》(榕卫综合监督﹝20198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采样,已完成采集婴幼儿辅食、虾蛄、贝类、鸡胗鸡肝、深海鱼、饮用水等样品40份并送至市疾控中心集中。 (四)健康教育工作进展情况。 摸清辖区疾病谱,结合重要卫生日,开展日常健康宣教工作。加强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和企业等流动人口的健康知识宣传,深入罗星中心小学、华映光电等做控烟讲座、艾滋病讲座。深入师大二附中、海云中学等开展2019年烟草流行监测工作,完成900余份问卷调查及统计。截止10月,共更新宣传栏4期,开展10场宣传活动,接待咨询1000余人次,开展.5场讲座,受益1000余人次,发放10000份相关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与我区新闻媒体配合,通过区电视台、马尾新闻网、海峡时报报道相关的活动6次。积极开展无烟医疗机构创建,指导社区、卫生院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无烟医疗机构的创建。 (五)职业卫生监督 (1)开展冶金、化工、水泥搅拌加工等行业尘毒危害专項治理工作与存在职业危害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主要围绕专项治理方案的9100%治理指标开展检查、督导和跟踪整改。通过扎实地专项治理,基本上完成了治理任务. 2100%完成国家分配的13例职业性尘肺病随访个?调查信息上报工作. (3)省、市分配国家任务:要求1120日止全区要完成25家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項目,至1030日已完成20家,已安排至118日止6家,预计可以超额完成. (4)全区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调查与监测项目己配合市疾控100%完成. (5)至今已经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企业49家,监护人员4272人。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郑涵之  联系电话:15606072773  报送日期:20200325

来源:马尾区编办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