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燃气事务中心
日期:2020-06-23 16:45
政策文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053153988346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9  年度)

 

 

 

 

 

 

单 位 名 称

福州市马尾区燃气事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福州市马尾区燃气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主要负责全区燃气管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马尾区君竹路三鑫财富大楼2#10

法定代表人

郑伙旺

开办资金

3.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核拨)

举办单位

福州市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1

5.1

网上名称

福州市马尾区燃气事务中心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19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期间因单位名称变更、法人变更,办理过单位名称变更、法人变更手续。

一、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 根据省住建厅、市建委和区住建局关于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区燃气事务中心召开了全区燃气行业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燃气安全工作,要求企业第一责任人强化安全意识观念,加强日常安全工作管理的力度,将安全责任细化,做到人人责任目标落实到位,确保企业生产的安全。全年共召开21场(次)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与7家燃气企业签订马尾区建设局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 二、加强安全督查工作,彻底消除隐患 全年共发出整改通知书8份,隐患22项,整改率达100%。区燃气中心在抓燃气检查监管的基础上,积极会同区执法局、区技术监督局联合执法,依法查处瓶装燃气企业违规行为和无证经营网点。今年共查扣非法使用钢瓶16只,确保了我区燃气市场的供气安全。 三、开展燃气行业的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用户用气安全防范意识 根据区安委会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排,区燃气事务中心积极做好燃气安全生产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并要求各燃气企业不定期地开展安全宣传活动,采取深入社区、送气入户安检(共检11566户其中工业、公建用户277户)、短信群发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燃气法规和安全用气知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999日至202499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郑英仁  联系电话:15659374872  报送日期:20200227

来源:马尾区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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