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征信修复”乱象治理“百日行动”的通告
日期:2022-05-07 16:38
政策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

  马尾区委网信办

  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征信修复”乱象治理“百日行动”的通告

  近期,一些不法机构和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打着“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维权咨询、代理”等旗号骗取信息主体财产、非法收集个人信息,损害征信系统客观公正、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净化征信市场环境,人民银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马尾区委网信办、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征信修复”乱象治理“百日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重点治理对象

  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包含“征信”字样,但未实际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非法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假借“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维权咨询、代理”等旗号非法牟利的机构等。

  二、时间安排

  相关机构于2022年5月底前对照自身情况开展自查和整改,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向主管部门交代违法违规情况。2022年6月,主管部门将对拒不整改机构依法取缔,发现倒卖个人信息、骗取公民财物等犯罪线索的,移交辖区内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三、自查与整改要求

  相关机构应对照下列情形开展自查和整改:

  1.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包含“征信”字样,但并未实际从事征信业务的,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

  2.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未取得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的,应当立即停止征信活动,依法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个人征信活动;从事企业征信业务未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办理备案的,应当办理备案;

  3.假借“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维权咨询、代理”等旗号骗取财产、非法收集个人信息、非法收取高额培训费、加盟费的,或教唆信息主体无理申诉,或伪造虚假材料欺骗金融机构和主管机关的,应当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还骗取的财物,主动向主管机关交代违法事实;

  4.投放“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维权咨询、代理”违法广告、进行违法宣传的,应当立即停止违法宣传,下架、撤销违法广告。

  四、其他事项

  信息主体应警惕“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维权咨询、代理”风险,不要轻易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家庭信息、金融信息等隐私敏感信息提供给他人,拒绝参与编造理由、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据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护财产和个人信息安全。

  特此通告。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

  马尾区委网信办

  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5日

来源:马尾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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