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马尾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榕马委人才〔2024〕1号)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第一季度福州市马尾区人才购房资格受理工作,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符合《福州市马尾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规定的1-6型保障对象(详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
2025年3月28日-4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申报方式
1.申报途径:登录“马尾人才服务云”微信小程序线上申报。
2.申报材料:符合马尾区人才住房保障受理对象(附件1)的申报人登录小程序线上填写申报,经申报人本人及配偶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与其他佐证材料(附件6),以扫描件或图片形式提交上传申报平台。初审通过后打印《马尾区人才购房保障资格申请表》签署姓名并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连同相关附件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至马尾区人社局。
3.申报人应如实填报信息,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形的申报人,其申请资格自动丧失,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并将其违诺行为记录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四、申报及审核流程
1.申报:2025年3月28日-4月18日通过线上提出申报,初审通过后提交完整材料,4月18日后不再受理;申报人需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2.资格初审:提交材料后,马尾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并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补充完善的佐证材料;申报人需于2025年4月25日前补充完整,逾期未补齐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3.原件复审:初审通过后,打印《马尾区人才购房保障资格申请表》签署姓名并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连同相关附件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至马尾区人社局(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楼510,联系电话:0591-83980269)。
4.资格复审:区委人才办、区住建局、区国有房产中心、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等部门将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相关复核结果将公示于马尾区人民政府网。
5.发放《马尾区人才购房保障资格证》:复核通过后,将由马尾区人社局向保障家庭发放《马尾区人才购房保障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
五、政策兑现
政策兑现实行《资格证》制。
(一)《资格证》有效期自申报人核定之日起算。
(二)申报人取得《资格证》后,在人才住房政策有效期内,须在马尾区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一手房的购房时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人才购房补贴由区国有房产中心常年受理并负责发放。人才保障家庭须在办理网签合同备案并缴纳全部购房款后(现金全款支付或银行按揭贷款放款后),向区国有房产中心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购房补贴。申报人符合的保障类型有变动的,应重新申报。
附件:1.马尾区人才住房保障受理对象
2.马尾区人才购房保障资格申请表
3.马尾区人才购房保障资格承诺和授权书
4.用人单位申报马尾区人才购房保障资格花名册
5.政策兑现流程图及申报单位联系方式
6.申报材料清单
福州市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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