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福建省昕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2-04-29 09:38
政策文件:

福建省昕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经审核取得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3项资质,经查,在申请以上3项资质过程中,你公司社保缴纳的承诺不实,且发放整改通知书后未提交任何整改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拟撤销公司已取得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3项资质且你公司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三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你公司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办提交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要求听证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

                 2022326 
来源:马尾区住建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