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本次公示805批次,其中合格792批次、不合格13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我局已要求属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在番木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
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粮食加工品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不允许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三、五氯酚酸钠
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或用于鱼塘虾塘的消毒。长期食用含五氯酚酸钠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损害。《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四、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种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葱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控制病情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五、吡唑醚菌酯
吡唑醚菌酯主要用于防治作物上由真菌引起的多种病害,吡唑醚菌酯对小麦白粉病、 赤霉病具有较好的防治功效。吡唑醚菌酯中毒后,患者会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部分患者还会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荔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
六、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是在八十年代后期成功研制的一种新的兽医专用氯霉素类的广谱抗菌药。氟苯尼考会刺激胃肠道,还可能会对肝肾功能造成损害,患者可能会出现黄疸、乏力、水肿等症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其他水产品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合格明细表
2.2024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明细表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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