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延期办理驾驶证业务
概述
申请延期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 |
申请延期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 |
申请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
申请对象
个人
申请说明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一年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法定时限
受理后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办
承诺时限说明
窗口办理当场办结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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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延期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 |
申请延期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 |
申请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
1.申请表 备注: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下发《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20项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公交管〔2018〕351 号)规定,对办理驾驶证延期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不再审核收存延期事由证明,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签注。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份 |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备注: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下发《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20项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公交管〔2018〕351 号)规定,对办理驾驶证延期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不再审核收存延期事由证明,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签注。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份 |
3.被委托人身份证证明 备注:1.需提供原件核对; 2.电子文档为身份证明扫描件。 该证照已列入2019年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申请人可不再提交纸质证照(无法调到电子证照的除外)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份 |
4.机动车驾驶证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份 |
受理条件
[规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一年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联系电话
0591-12123(车管所)、0591-6315385(马尾区交警大队窗口)
办公时间和地址
乘车路线
乘坐M1、37、58、137、139快线、178、179、532路公交车至自贸区管委会(儒江东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