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选拔培养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选拔培养的通知》(榕财会【2023】4号)通知你们,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参加2023年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第二期选拔培养。 特此公告 附件1: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选拔培养的通知 附件2: 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培养项目申请表 福州市马尾区财政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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