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单位(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规划建设咨询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技能类(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编外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编外人员义务;
3.身心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岗位条件:
1.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
2.持有C1驾驶证及以上,驾龄10年以上;要求熟悉各类轿车、工具车、面包车的驾驶并了解简单的车辆维修;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能够服从单位安排,工作积极主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编外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编外人员工作的。
三、岗位薪酬待遇
技能类(基本工资2300元/月),另享受五险一金、午餐补贴、30%绩效等福利。具体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区编外人员工资指导价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5月 16日- 5月 22 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三鑫财富中心2号楼8楼815室),联系电话:0591-83682968。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驾驶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递交《马尾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四)报名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者对所填内容及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资格审查: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面试,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七)体检。考试结束后,将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进入体检、政审的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八)考核。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组织对面试人员进行考核。
(九)公示及聘用。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同级人社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签订合同。聘用人员纳入我区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新录用编外人员的试用期统一为两个月,经试用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算,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马尾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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