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组根据闽农种植函〔2019〕576号文件的要求,按照闽农综〔2021〕88号的文件规定,现场进行逐棚测量、该实施主体建有A、B、C和D区,共计180拱大棚,其中A区面积23616.8㎡,B区面积21056㎡,C区面积19561.6㎡,D区面积19566㎡;大棚的顶高(1.8~1.9m)、肩高(3.0~3.1m)、立柱间距(4.0~4.01m)、立柱外径(79.45~81.7×59.5~61.6㎜)、肩管外径(59.30~61.41×39.4~41.77㎜)、拱管外径(30.66~33.71㎜;平均值:32.08㎜)、主立柱独立基础(抽取16个点,大于50×50×60㎝)符合要求;大棚四周主立柱副立柱等参数均达到智能温控大棚一的建设标准。另外大棚纵梁采用水槽代替,大棚配套水肥一体化,自动开天窗,电动内遮阳系统。验收组讨论一致认为该实施主体的大棚符合智能温控大棚一(内遮阳)的补贴标准。实测面积125.69亩,按补贴标准2.4万元/亩,省级补贴资金为301.656万元。
现在区政府网站、琅岐镇政务公示栏、琅岐镇金砂管理区村务公示栏予以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7日内(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向区农业农村局(电话:83985583)以书面方式反映。
福州市马尾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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