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利鹏餐饮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遗失公告
日期:2024-10-23 08:51
政策文件:

  福州市马尾区利鹏餐饮店(许可证编号:JY23501050083931,负责人:唐鹏清),由于保管不善,导致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遗失。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告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鹏清

来源:马尾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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