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琅岐沈海复线连接线道路工程项目部临时用地复垦实施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同时会后业主单位已按专家意见及时整改,现将该项目复垦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福州市琅岐沈海复线连接线道路工程项目部临时用地项目,临时用地面积0.1558公顷,土地利用类别为设施农用地0.1558公顷。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并按要求延期,用地期限于2023年10月31日到期,期限4年。
二、项目实施情况
经我局与相关部门及专家现场核实、比对内业资料,该项目基本能够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组织项目用地复垦,拆除搭建的构建物,同时提出意见:1、土壤中碎石较多,应清理。2、土壤培肥应及时实施。项目业主于2024年10月29日前完成验收后专家意见整改(榕马振司沈连〔2024〕7号)且经接收单位勤耕村确认无误,整体复垦质量基本达到规划设计要求。
三、验收结论与建议
该项目业主单位能够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及《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基本完成项目用地地块复垦任务,同意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2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举报电话:83680180 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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