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福建康盛物流有限公司货运车辆闽AM2958(黄)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公路路政)第102011序号较重情节规定,我大队经集体讨论决定,于2024年11月19日作出吊销闽AM2958(黄)《道路运输证》(编号:闽交运管榕字35010521191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送达。根据处罚相关规定,该公司应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7日内上交闽AM2958(黄)《道路运输证》原件接受行政处罚,但该公司拒不执行,现将福建康盛物流有限公司闽AM2958(黄)《道路运输证》(编号:闽交运管榕字350105211914号)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福州市马尾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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