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家庭也可办理“商转公”啦
日期:2024-04-22 10:48
政策文件:

  日前,记者在福州住房公积金马尾管理部大厅看到,现场来咨询办理的多半为二次贷款“商转公”业务的群众。

  近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放宽了“商转公”条件。

  “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放宽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职工家庭”。这意味着职工家庭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仍可申请办理。

  这一利好消息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市民林女士介绍,她的家庭之前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在改善住房时申请了商业贷款,这一次听说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二次贷款的商转公业务,她今天第一时间就过来办理了,这个政策给他缓解了贷款压力,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低,每月可少还1000元钱左右。

  市民李女士表示:“我原来的贷款利息是4.6%,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办理‘商转公’后利息变为3.1%,贷款年限20年,到期本息和可以节省10万元左右,真是利民好政策。”

  “优化后的‘商转公’政策,让更多的缴存职工能够享受公积金贷款利好,有效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支出、缓解了市民的还贷压力。”福州住房公积金马尾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商转公”有两种申请方式,一种是申请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另一种是申请人办理住房变更抵押登记,此项业务仅支持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异地缴存职工,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

来源:马尾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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