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目录
日期:2024-07-24 16:20
政策文件:
主要职责  序号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负责科室  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三农”、水利、海洋与渔业工作战略、规划、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区农业农村、水利、海洋与渔业工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组织、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二)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落实,按权限审核或审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监督管理移民安置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实施和监督。牵头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扶贫开发、对口协作、河长制等日常工作。

(三)研究制定农业、水利、海洋与渔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主管产业的结构布局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农业、渔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渔业标准化生产。组织有关农业、渔业、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协调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休闲渔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农业、海洋经济科技创新,负责农业农村、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等。承担农业、海洋与渔业、水利统计及信息化有关工作。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四)负责农业、水利、海洋与渔业等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预算安排及项目指导监督管理。编制农业、海洋经济与渔业、水利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农业、海洋经济与渔业、水利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渔业等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落实,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农业、水利、渔业等生产安全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负责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鱼药、饲料)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饲料及其添加剂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渔业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水产苗种管理,指导水产健康养殖。

(七)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陆生野生动物)防疫检疫作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按分工指导紧急救灾和农业、渔业灾后生产恢复。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早情监测预警工作。按权限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和洪水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八)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灌区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指导并组织实施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主管产业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及合作,强化对台农业合作工作,推动农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对外开放。

(十)承办区委、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 协助局领导组织和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人事、工资、职称评定、财务、信息、档案、保密、考勤、以及机关财产、会务组织、内务等行政管理工作;牵头开展全局安全生产、信访、综治、绩效、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本部门进驻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其它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负责入驻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办公室(加挂审批科) 吴启凎 0591-8398558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点:青州路77号档案馆大楼20层  

2 负责制定全区农技(种子、植保、土肥、经作)、区划、农机、畜禽等发展规划,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组织“五新”技术推广与培训;负责对内动植物疫病防控、生猪屠宰管理、动物卫生管理、农机化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依法办理农业行政许可。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农业科(加挂乡村振兴科) 姚文东 0591-83984806
3 负责拟订、编制水利发展各项规划;承担水土保持、水利建设工程的管理,并对全区水利设施进行安全防范管理,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和其它有关水利设施,保障全区的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库区移民管理工作;依法办理水利各项行政许可。 水利科 房建城 0591-83984808
4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海洋与渔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管理与保护渔业资源,依法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海洋与渔业科技管理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经济的统计,渔业防灾减灾等工作;依法办理渔业许可。 海洋与渔业科 张兴 0591-83983690
5 承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水土保持、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和河湖长制工作的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区水利中心 房建城 0591-83984808
6 主要负责农作物(包括热带、亚热带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提供土肥技术意见。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与防控。 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郑其铣 0591-83984807
7 承担种畜禽监管、畜禽品种、畜产资源、牧草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的技术指导,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等工作。 区畜牧站 吴启凎 0591-83985583
8 负责为我区海洋产业项目建设、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休闲渔业等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做好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和信息发布有关的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工作。做好水产品源头质量检测、渔业病害监测与防治;开展水产技术研发、推广与培训等。 区海洋经济发展中心 吴雅雅 0591-83983690
9 负责为全区农村经济、农民负担、承包合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全面服务。 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 黄思亮 0591-83981633
10 负责推广畜禽优良品种繁育、推广、畜禽病防治、防疫、养殖新技术的引进与试验示范等工作。 区琅岐镇畜牧兽医站 郑行泉 0591-83984807
11 负责推广畜禽优良品种繁育、推广、畜禽病防治、防疫、养殖新技术的引进与试验示范等工作。 区亭江镇畜牧兽医站 郑行泉 0591-83984807
12 负责推广畜禽优良品种繁育、推广、畜禽病防治、防疫、养殖新技术的引进与试验示范等工作。 区马尾镇畜牧兽医站 郑行泉 0591-83984807
13 负责亭江片内国有水库、排涝站、防洪堤、排洪渠等公益性水利工程的日常巡查维护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安全运行,水利经费专款专用。 区亭江水利工作站 欧新苗 0591-83601246
14 负责已建水利工程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安全监测管理。 区快安水利工作站 许少克 0591-83997537
15 负责管理范围是琅岐万亩片海堤、矮岭海堤、闽江防洪工程福州段(一期)、沿线的水闸及排涝站。管理职责是管辖范围的海堤、水闸和排涝站的日常维护及防汛抗台工作。 区琅岐海堤管理所 欧新苗 0591-83601246
16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水利、海洋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农业(水利、海洋渔业)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性文件。

(二)承担全区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植物防(检)疫和村集体财务监管等执法工作。

(三)对全区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负责打击处理河道管辖范围内的非法采(运)砂活动。

(四)依法行使渔政渔港监管,督查渔业许可,负责渔业资源保护与管理,实施渔业无线电监督管理。

(五)协助全市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的查处,以及专业性强的执法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或有关部门移送的农业(水利、海洋渔业)违法案件;参与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六)指导辖区内农业(水利、海洋渔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水利、海洋渔业)执法工作。

(七)受理农业(水利、海洋渔业)综合执法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八)组织宣传农业(水利、海洋渔业)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九)负责全区农业(水利、海洋渔业)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以及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连师林 0591-83975953
来源:马尾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