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技能类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编外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男女不限,女性不超过35周岁,男性不超过40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文字写作功底、财务工作经验优先);
7.熟悉办公软件,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8.能够服从单位安排,工作积极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编外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编外人员工作的。
三、岗位薪酬待遇
月工资2300-2500元,享受五险一金、30%绩效补贴、午餐补贴及工会福利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12月13日-12月27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8:45-12:00;14:30-17:30)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及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递交《马尾区财政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纸质版彩照1张。网上报名需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马尾区财政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彩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95917347@qq.com。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青洲路77号档案馆大楼19层1919室,电话:83682546)
(三)资格审查:由区财政局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信息表进行筛选,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应聘者。
(四)考试方式。采用统一面试形式,由区财政局招聘面试领导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试结束后,将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进入体检、政审的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六)政审。区财政局将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
(七)公示及聘用。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同级人社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签订合同。聘用人员纳入我区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新录用编外人员的试用期统一为两个月,经试用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算,聘用期依法办理“五险一金”;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马尾区财政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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