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针对《中小学实验室规程》和《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马尾区教育局执法检查组于2024年5月31-6月6日对福州市马尾第一中学、福州市快安学校、福州市亭江中心小学和福州市吴庄华侨小学(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进行执法检查。
一、检查依据
本次执法检查依据:
1、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实验室规程》的通知(教基二[2009]11 号)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验室建设的领导。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室管理和教学规范;做好督导实验教学和考核、评估实验室使用效益等工作。
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教基[2018]5 号) 第五条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划内图书馆的规划和管理,指导教育技术装备机构和学校做好图书馆的建设、配备、管理、应用、培训、评估等工作。
二、检查情况
检查组通过听取抽选学校自查情况汇报和现场查看等方式,从制度建设、硬件建设、使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和指导。检查组认为抽选学校能认真按照《中小学实验室规程》和《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规划建设,依据《中小学实验教学基本目录》配足仪器设备,能按照《课程标准》要求按计划开设小组实验。借阅图书时间和方式满足学生需求,积极参与各级实验教学说课和图书管理人员培训,同时认真按照《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负面清单开展排查清理工作。图书能按书目科学分类,执行开架借书和班级定期借阅等多种方式,借阅率高。整体硬件建设情况良好,所有实验室和图书馆管理人员,能够按照职责落实教育教学研究辅助工作。
三、工作建议
福州市马尾第一中学属于一级达标校,有高中扩招增班,可优化再提升实验教学装备。福州市快安学校实验仪器药品柜需要更新,科学规范摆放。福州市亭江中心小学和福州市吴庄华侨小学图书达到生均配备要求,建议学校每年可以新增图书采购预算,为每位学生购买1册新书,确保图书每年的更新率符合要求,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均要落实《中小学实验教学基本目录》,开展理科实验教学。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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