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州市马尾区游泳场所卫生“双随机”监督检测总结
日期:2024-08-28 11:32
政策文件:

  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榕卫综合监督〔202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与我所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有效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所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10家游泳场所重点检查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池水净化消毒设施运行及各项卫生管理落实情况,在检查中发现,游泳场所10家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上岗,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并上墙公示。同时抽检游泳池水水质20份,按照《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要求,对游泳池水浑浊度、游离性余氯、pH值、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化合性余氯、尿素及浸脚池游离性余氯、室内空气等指标进行检测,合格20份,合格率100%。

  接下来,我区将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等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测力度频度,保障群众的卫生健康权益。

福州市马尾区卫生监督所 

2024年8月28日    

来源:马尾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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