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A类]
冯涛代表: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中小企业办电投资,促进优质企业落户马尾的建议》(105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持续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积极落实各级惠企政策,拓宽政策宣传渠道,加快政策兑现,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扶持马尾区新增用电容量1250千伏安及以下企业电力外线建设,2021年12月30日,经区政府同意,区工信局联合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印发了《马尾区用电容量1250千伏安及以下企业外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我区企业办理新装10千伏用电容量1250千伏安及以下永久外接电力设施建设项目,经审核后按照实际建设成本由区财政给予全额补助,该政策的出台有助于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后续我区将遵循公开透明、注重实效、专款专用、依法监督的原则,用好用实该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徐国珍
单位主要领导:金剑钊
经 办 人:姚义新
联系电话:0591-63150166
福州市马尾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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