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3-07-18 14:52
政策文件:

  

  黄贤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104国道东岐村路段违规停车处罚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该路段违停车辆的处罚力度。我局交警大队已将该项工作列入常态化整治,根据《福州市公安局推出的便民利企10项举措》,结合道路实际情况对车辆未规范停放在道路上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相应处罚,今年以来已在该路段查处违法乱停车行为825起。今后,将持续加强对104国道东岐路段车辆违停进行常态化整治,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二、关于在显眼位置设立禁止停车标志牌。我局交警大队已规范设置全路段禁止停车标志牌,设立位置在104国道东岐村路段(高架桥下)。

  关于与园区工厂及企业沟通货车停放问题。我局交警大队已积极走访104国道东岐村周边工厂及企业负责人,要求针对涉及单位及企业运载货物的车辆,可预约时间段分批有序进入厂区装卸货物,避免货车在道路上违停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我局交警大队已责成亭江交警中队常态化巡查,对该路段违法乱停车辆进行查纠、劝导,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张  文

  单位主要领导:黄建春

  经   办   人:余建辉

  联系电话:83683199

  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   

  2023年7月18日

来源:马尾区公安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