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诚浩代表:
《关于在我区中职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进刑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现有区属公办中职学校1所,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中专学校。该校每学期均按照法制教育大纲要求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在此基础上,学校还通过强化校内教育方式、形成家庭教育合力等途径,切实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2023年11月,开发区职专承办了由区教育局、团区委、区禁毒大队主办的“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预防毒品主题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广大学生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2023年5月,开发区职专联合区关工委、教育局、妇联、检察院举办了“船政大讲堂 家庭教育论坛”,广泛宣传家庭教育在预防未成年人受侵害、违法犯罪方面的重要性,广泛凝聚家校合力,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4年3月,在区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开发区职专组织学生到马尾区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刑事案件审理过程。庭审结束后,法院工作人员结合案例宣传防诈小技巧,通过以案释法、以例讲法、以事说法,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这项工作将持续进行。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唐林敏
单位主要领导:潘振强
经 办 人:庄新华
联系电话:83681924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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