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省政府第95号令),加强对闽江河道采砂工作的管理,确保魁岐至闽江口通航水域的航运畅通、安全,以及沿江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对魁岐铁路大桥以下至闽江口马尾区水域全面禁止采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魁岐铁路大桥至闽江口马尾区水域包括梅花水道及乌猪水道(下同)。在该水域范围内的采砂业主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停止采砂活动,自行离开该水域。
二、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批准许可在魁岐铁路大桥至闽江口马尾区水域范围内采砂。
三、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通告,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