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村民在茶洋山森林防火通道沿线毁坏森林,擅自建房、造坟、修路、开挖鱼塘、搭盖畜禽养殖场、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日益猖獗,严重破坏了林区生态环境,侵害了村民集体财产权利。为保护林区生态环境不受破坏,保障村民集体财产免受非法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毁坏森林建房、造坟、修路、开挖鱼塘、搭盖畜禽养殖场、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
二、正在建设中的违法建设,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已建成的,限自通告发布之日超1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毁坏森林构成犯罪的,由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鉴于茶洋山林区属生态公益林,为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及毁林现象,区政府决定在上岐村森林防火检查站设卡,禁止一切非公务车辆进入茶洋山森林防火通道。对强行冲关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区属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对阻拦、妨碍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区政府鼓励广大村民积极举报毁林建房等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将给予适当奖励。举报电话:83681780;83681407。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O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