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审查批准的《2023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做如下说明。
一、区本级预算调整事项
(一)省分配区本级使用的债务限额及使用要求
1.省核定我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3〕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3〕14号)文件精神,截至2023年6月30日,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42652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3588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90641万元。
2.省核定我区2023年再融资债券情况。根据(闽财债管〔2023〕3号)文件,核定我区2023年再融资债券额度76114万元(偿还专项债券70000万元、偿还一般债券6114万元)。
3.省核定我区2023年新增债务限额情况。根据(闽财债管〔2023〕8、14号)文件,核定我区2023年新增债券额度7359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7099万元、专项债券66499万元)。新增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充当项目资本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对2023年区本级预算做相应调整,新增债券中的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综上,截至6月底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18677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余额266004万元,专项债券余额920769万元。均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我区债务限额以内。
二、区本级调整情况
债券转贷收入重点保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精准扶贫、经济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重大水利工程、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如下:
(一)再融资债券76114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到期专项债券本金70000万元、一般债券本金6114万元。
(二)新增一般债券额度7099万元。其中4000万元用于港口路下穿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3099万元用于马尾区中小学建设一揽子项目。
(三)新增专项债券额度66499万元。其中46400万元用于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一期工程、10930万元用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3060万元用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3950万元用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359万元用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1200万元用于琅岐经济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期)、600万元用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三、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分配情况,区本级预算作如下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增加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213万元。
(1)13213万元列入“1101101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
2.增加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213万元。
(1)4000万元分别列入功能分类科目“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05基础设施建设”。
(2)3099万元分别列入功能分类科目“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602资本性支出(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99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3)6114万元分别列入功能分类科目“23103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201国内债务还本”、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增加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36499万元。列入“1101102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科目。
2.增加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36499万元。
(1)70000万元分别列入功能分类科目“23104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还本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201国内债务还本”、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
(2)66499万元分别列入功能分类科目“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602资本性支出(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05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上述调整方案,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规模调增至37257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3213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规模调增至569852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36499万元。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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