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马尾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马尾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聚焦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提高支出精准度,稳中求进为我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全区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全区(含琅岐经济区、保税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0.47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8.9%,增长18.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05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4.1%,增长14.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78亿元(含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下同),增长0.8%。
2.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7.2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3%,下降66.8%。政府性基金支出17.49亿元,下降38.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00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62.5%, 下降50.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8万元,下降81.8%。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1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98.1%,增长8.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5亿元,增长10%。
(二)区本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14亿元,增长0.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4亿元,下降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8亿元,增长1.2%。
2.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2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3%,下降66.9%;政府性基金支出17.25亿元,下降36.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00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62.5%, 下降50.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8万元,下降81.8%。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1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98.1%,增长8.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5亿元,增长10%。
(三)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核定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42.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3.5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9.06亿元),比上年新增债务限额7.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0.71亿元、专项债务6.65亿元)。
预计年末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17.6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5.5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92.08亿元),债务余额控制在省级核定的限额内,全区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上述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会有所调整,待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按规定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四)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区第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结合区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意见,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强化财政收入组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服务我区发展大局。
1.着力减负担、稳预期,经济运行回稳向好
一是落实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继续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全年新增减税降费3.14亿元,有效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将政策红利从“纸上”落到企业的“账上”。完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加强财税部门协同配合,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引导力度,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深入整治涉企收费,切实提高政策执行精准度。
二是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恢复市场主体元气。全面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全年累计兑现各类企业奖补资金3.28亿元。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023年全区中小企业中标金额为1.47亿元,占全部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90%以上。
三是助力稳企业保用工。全力支持办好“好年华 聚福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天天招聘会等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助力快安人力资源市场“就业夜市”招聘会在全市推广。成功开发中西部地区劳务协作基地5个,深入落实稳岗政策,打出缓缴费发补贴稳就业等政策组合拳。全年累计发放各类稳岗用工补贴166万元,为企业用工需求提供了有效的人力资源保障,切实做好就业民生基础工作。
四是推动金融服务提质提效,增强实体经济发展动力。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金服云”等平台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提振信心、创新转型、开拓市场,全年纾困贷和提质增产争效贷共发放150余笔,合计超5亿元。举办政银企对接服务现场交流会,邀请多家市级相关部门、20余家金融机构和近200家企业参加,现场授信金额达10.15亿元。强化金融服务产业发展,印发《金融支持水产品、预制菜产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助力水产品和预制菜产业做大做强,水产预制菜行业贷款总授信超5.5亿元。与区内银行密切联动,积极筹备政府与银行机构框架协议签订事宜,已完成多家银行签约仪式,约定协议期内授信规模达1200亿元。
2.着力抓统筹、促融合,区域发展全面推进
一是多渠道充盈城市建设资金“大盘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资金保障。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发行政府债券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全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7.36亿,重点用于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一期项目、港口路下穿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长安工业园区10号路延伸段(一期)下穿道路等生态环保、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统筹安排3.8亿元,用于雨污管网建设、土地收储、安置房回购、安商品房回购、城市绿化、污水污泥处置等项目支出。
二是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统筹安排4316万元,推进林业绿色生态保护、乡建乡创文旅开发、老街巷整治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整治等。统筹安排305万元,支持2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提升改造,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百姓满意度、幸福感。
三是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统筹安排3236万元为城市管理提质增效,完善城乡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1235万元,重点用于乡村基础设施、乡村产业振兴、乡村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着力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资金2900万元,持续深化闽宁协作、山海协作和对口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资金949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种粮农民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方面,为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统筹资金263万元,支持全区44个行政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3.着力保基础、兜底线,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一是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积极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并及时发放到位,2023年累计发放各类救助金、生活补贴3217万元,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同时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聚焦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企业拓岗行动,及时发放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共计677万元。助力开发就业见习岗位、社会实践等岗位,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维护全区就业大局,保持总体稳定。
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险基金保障作用,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及时下拨各项基金。同时,优化投资组合,提高基金收益水平。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700元/年·人,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达108049人,全年区级共承担2995万元;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至250元/月·人,累计发放1.05亿元。
二是推动教育强区建设。全年投入教育系统人员经费5.1亿元,切实保障教师待遇,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同时加大教育环境建设力度,全年累计投入1.7亿元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完成青洲幼儿园二装项目、马尾第二实验小学室外运动场建设、马尾进修校附属小学扩容工程主体结构等,助力全区教育水平的提升。推动益智学校等项目前期工作,增加教育资源供给,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三是加大卫生健康投入。深化医疗卫生体系改革,推动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投入力度,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人均89元∕年·人标准,已下拨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2413万元。
完善医疗设施建设。注重基层医疗机构硬件设备升级,安排社区医院建设及设备购置经费1963万元;着力推进马尾区医院新院项目建设,助力建成集医疗、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康养、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甲医院。
四是加快建设平安城市。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马尾”建设,加强公共安全监督管理,织密筑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司法便民创建工作,提升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治理能力。加强保障社区工作者薪酬经费,推动开展新一轮社区综合提升行动,支持提升社区人居环境、配套设施、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投入5197万元,实施韧性城市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五是创新发展激发人才活力。打造人才政策体系,深入实施“群英兴马 才创未来”人才政策、“1+1+N”体系、引进人才“百人计划”等,接续认定G类人才。2023年财政安排人才专项资金3221万元,同比增长41%。
完善人才保障机制。深化“六个一”暖心服务法,为人才及亲属提供工作、生活、休闲等全方位服务。突出对台特色,揭牌成立全市首家台胞台企共享职工之家,为台湾人才提供生活、娱乐等各项服务。开展“青春有约 才聚马尾”“榜样有力量 榕博船政行”等系列活动,助力人才积极融入马尾。
4.着力提效能、防风险,财政治理不断优化
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强化各类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做好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重点行业税收征管,促进省、市、区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税收充分落地,加强以前年度欠税清缴,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利用市场化方式加快推进停车泊位、竞配建房等各类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利用,科学增加组织财政收入的有效途径,持续做大财政收入总量。
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从紧控制新增资产配置和办公场所维修改造等项目支出规模。持续推动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加强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加快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从“增量扩面”向“提质增效”转变。优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与机关效能考核挂钩机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完善年末结余结转资金清收制度,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加大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多部门联合成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小组”,强化专项债券的储备、申报、发行、使用等全流程穿透式管理。积极开展常态化债券项目储备,提高项目成熟度,确保债券资金优先投向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强化债券支出进度通报、督导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加快工程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严格落实人大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机制,强化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融资行为,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稳妥化解存量债务。
四是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深入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等行动,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与纪检监察、审计等业务贯通协调,协同推进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深化预决算公开管理,提高“三公”经费监管精细化水平。落实区内“三保”重点支出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工作,关注财政运行动态,确保财政运行不出问题。
五是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推行评审复核机制,保证评审项目时效质量;实行评审内控考核制度,对助审单位进行考核监督;建立评审项目管理系统,明晰评审责任,规范项目建档。全年完成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124项,送审投资金额36.9亿元,核定投资33.77亿元,净核减3.13亿元,核减率8.48%。
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改革发展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与困难挑战: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基础仍不牢固,财政“紧平衡”状态仍将持续,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压力仍然较大,部门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有待强化,部分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地方政府债务率偏高等问题仍需密切关注。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攻坚之年。全区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扣“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突出树立“一个标杆”,打响“两大品牌”,做强“三大产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持续改善基本民生,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细各项财政工作,更好发挥财政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作用。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24年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量入为出,统筹资源配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收定支,科学评估、合理预测财政收支形势。深入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力度,保持合理的财政支出强度。
2.坚持“三保”优先,兜牢底线。严格按照轻重缓急安排项目资金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工作不出问题。严格落实政府偿债责任,将债务还本付息资金足额编入预算。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力保障兜底性、普惠性、基础性民生建设。
3.坚持厉行节约,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行政成本支出,部门公用经费仍按定额压减10%予以安排。把牢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减少以养人为主的购买服务支出。对项目支出做到有保有压,切实保障中央和省市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等支出需求。
4.坚持绩效导向,落实审计整改。加强事前绩效评估,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相衔接。加强预算项目库管理,整合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提升资金统筹使用效益。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取消低效、无效资金,压减支出进度慢的项目资金规模,健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企业范围。
按照上述原则,2024 年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2024年全区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综合考虑全区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2024年全区预算编制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42.88亿元,增长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7.6亿元,增长6%。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测算,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约为41.37亿元,合计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7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14亿元,转移性支出2.52亿元,需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5.39亿元,合计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35.39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810万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67万元,调出资金243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24亿元,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5亿元。
(二)2024年区本级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2024年区本级预算含罗星街道办事处(下同),2024年区本级预算编制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28.77亿元,增长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9.22亿元,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调入资金、上级补助等收入以及扣除体制上解、地方政府债券到期还本等支出,区本级财力约为30.8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亿元,合计安排支出33.37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5.37亿元,加上上解收入0.02亿元,合计安排支出35.39亿元。其中主要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0.14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0.31亿元,债券还本付息付费支出17.32亿元,土地收储等其他费用支出17.6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810万元,安排支出567万元,调出资金243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24亿元,安排支出1.15亿元。
(三)2024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努力开源节流,着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发挥财政职能,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动全年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1.持续精准发力,做好财政收支管理
一是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开展企业走访服务,助力企业恢复经济活力,涵养税基、开拓税源。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围绕央企、国企和总部企业做好重点招商,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行业发展,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
二是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加快低效、闲置资产出租、处置,形成非税收入,补充财力缺口。同时加大向上争取资金的力度,全力争取政策性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向我区倾斜。
三是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切实严控一般性支出预算规模,严控“三公”经费,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的财力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处。2024年全区安排一般性支出预算4.2亿元,同比减少0.17亿元,下降3.9%。坚持以全过程绩效目标管理为抓手,强化预算约束、执行监控和绩效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要用好财政政策空间,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提供更多财力保障。严格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2.聚焦基本民生,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一是聚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安排资金6.19亿元,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9%,全力落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要求,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严格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健全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超过省市平均水平。支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二是持续抓牢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安排资金1.36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助力全区公立医院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区医疗水平。
三是关注群众社会基本保障体系。安排资金4439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低保和困难人员救助。着力打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覆盖全区的养老服务体系。强化困难群众常态化救助帮扶,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四是助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安排资金0.28亿元用于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满足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修复,推进船政文化史迹申遗、创建5A级景区和船政文化城项目建设。支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动全民健身各项活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
五是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19.08亿元用于城区提质、城市更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等项目。继续推进乡村振兴事业,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动构建共治共享美好环境。
3.提高服务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新活力
一是着力落实惠企政策。全年统筹安排预算资金3.28亿元,兑现扶持产业发展优惠政策,服务好、对接好各类企业,着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夯实财政收入增长基础。
二是着力落实人才政策。全年统筹安排预算资金3758万元,保障“群英兴马 才聚未来”人才政策、“1+1+N”体系建设,及时兑现人才奖励政策,保障人才公寓建设资金,加强人才队伍集聚,着力提升市场主体创新能力。
4.强化风险防控,促进财政平稳运行
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强化“借、用、管、还”全链条管理机制,在确保风险可控基础上,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和逆周期、跨周期调节的重要作用;密切关注社会保险基金、地方金融机构和国企等领域,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发挥财政资金在推动发展上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马尾区经济增长潜力和内生动力。
各位代表、委员,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强化责任担当,凝心聚力、奋楫扬帆、勇毅前行,扎实做好财政管理改革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和加快福州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全贡献更多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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