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级预算调整事项
1. 省核定我区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4〕15号)精神,截至2024年6月30日,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34229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9764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44647万元。
2.省核定我区2024年再融资债券情况。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的通知》(闽财债管〔2024〕5号)文件精神,核定我区2024年再融资债券额度22379万元(偿还专项债券本金18236万元,偿还一般债券本金4143万元)。
3.省核定我区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情况。根据(闽财债管〔2024〕15号)文件,核定我区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72000万元。新增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充当非批准领域项目资本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对2024年区本级预算做相应调整,新增债券中的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二、2024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中央关于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等要求,现提出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如下:
(一)再融资债券22379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到期专项债券本金18236万元,一般债券本金4143万元。
(二)新增专项债券额度72000万元。专项用于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一期工程。
综上调整情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规模增加4143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规模增加902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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