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4-03-01 10:29
政策文件:

  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做好202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大力实施“产业带动、美好家园、文明铸魂、网格治理、强基固本”五大工程,以确保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走好具有福州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夯实农业农村基础。

  一、全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一)切实稳定粮食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4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47万吨以上。大力发展双季稻、再生稻,鼓励稻经轮作。积极推广山垅田复垦种粮模式,持续开展耕地认领种粮活动,多渠道扩大粮食播种面积。推进油料产能提升工程,持续扩大油菜播种面积。贯彻实施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至2025年新增油茶种植面积2.45万亩,改造地产林面积7.14万亩。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建立10个超级稻百亩推广展示片。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最低收购价等惠粮政策,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

  (二)深入践行大食物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提升现有四大蔬菜优势区域建设水平,建设一批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优化果树品种结构,扩大优质特色水果种植面积。推动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珍稀、新特品种食用菌示范栽培力度。加快推动畜禽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能繁母猪和生猪存栏数分别稳定在10.8万头和108万头以上,新增蛋禽产能50万羽。积极开发森林食品,推广林药、林菌、林蜂等林下种养模式。加快建设“蓝色粮仓”,鼓励桁架类网箱及养殖平台、重力式网箱“1+N”组合发展的综合养殖模式。打造以琅岐为中心、多区域共同发展的副食品生产供给基地。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制度,坚持“以补定占”,按程序报请将市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开展数字化动态巡田,强化源头监管,重点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等问题,确保福州市耕地总量不低于142.13万亩。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科学合理制定耕地恢复计划,确保土地整治新增耕地3000亩以上。

  (四)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加快编制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力度,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万亩以上。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主体责任和资金保障,支持开展农田设施保险工作。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增强灌溉供水保障能力。按照统一部署,加快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完成外业采样和内业检测工作。

  (五)提升粮食储备应急保障能力。加快推进长乐、闽侯、闽清等粮库项目建设,逐步实现粮库信息化建设全覆盖,推动市本级储备库点基本实现低温准低温储粮,提高粮食收储调控能力。深化粮食产销协作,实施“引粮入榕”,拓展粮食产销协作平台功能。实施粮食节约行动,强化全链条节粮减损。

  二、强化农业科技与装备支撑

  (六)增强农业科技创新应用能力。支持海洋科创高地建设,做大做强福州海洋研究院,推动涉海高新技术企业突破300家。加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遴选30个以上农业主推品种与主推技术。持续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选认科技特派员500人,健全“菜单式”供给和“订单式”需求对接机制,推进农业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打造10个以上具有示范性的农业科技试验基地。

  (七)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琅岐“菜篮子”种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水产种业振兴三年行动,争创2家水产良种场,筛选、培育适合福州市深远海养殖的当家品种。加大畜禽优良品种保护力度,提升生猪等国家级良种场建设,新建一批蔬菜、茉莉花、福桔、橄榄等种质资源库(圃、场)。强化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力争10个品种获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权授权。持续推进新品种展示示范,打造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片点50个,引进农作物新品种600个(次)。

  (八)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实施一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项目建设,集中连片推进老旧蔬菜设施改造提升,加快发展食用菌设施化、工厂化栽培,推进生猪家禽立体化设施养殖建设。积极探索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推广适合丘陵山区和特色作物生产的小型机械、智能机械。建设7个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提升粮食产地烘干能力。推进福清、连江等地海洋牧场项目建设,推动连江黄湾屿争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推进现代渔港、智慧渔港建设,搭建渔业全产业链大数据服务系统。加快数字农业农村平台建设,新建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点)10个以上。

  (九)健全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完善乡村气象灾害监测网,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水平。加快水利“一张图”建设,持续推动11座大中型水库洪水预报系统提档升级。深化海洋渔船北斗定位等终端应用,增强海洋预警报服务能力。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推进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病虫害防治,遏制区域性重大疫情发生。持续推进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完善森林防火体系。持续做好口岸检疫,加强进境粮食、外来种子种苗检疫监管,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快推动农村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攻坚。开展“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综合应急力量体系。

  三、发展壮大特色现代农业

  (十)大力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加强市树市花市果保护与发展,建设茉莉花主题园3个以上,新建福桔小游园15个,新植福桔3万株,因地制宜增种榕树,再现闽江茉莉香、榕树荫、福桔红胜景。做强农业区域公用品牌,争取新增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3个,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4个,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40个以上。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持续开展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办好渔业周·渔博会、菌博会,持续开展福州茉莉花茶、福州鱼丸、福州金鱼“神州行”等活动,支持农产品企业参加知名展览交易会和新产品推介活动,扩大“福”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十一)加快完善特色现代农业产业链。坚持用工业化的理念发展现代农业,新建四类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70个以上,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园)、一县多园”现代农业梯次发展格局。继续实施绿色食品产业链建设,新增项目20个以上。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重点推进连江水产、福清畜禽、永泰水果、长乐蔬菜、罗源食用菌等深加工基地建设。支持发展福州鱼丸、福州佛跳墙等预制菜产业及中央厨房模式。加快推进农文旅深度融合,打响“有福之州·一起村游”品牌,争创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乡)1个,省级“金牌旅游村”2个,全国甲级或乙级旅游民宿1个。

  (十二)探索榕台农业农村融合发展新路径。加快福清国家级台创园和永泰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提档升级。深化榕台农业交流协作,加强台湾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推广,加大台籍科技特派员选认力度,推进福州与马祖在海洋渔业等领域创新融合。借鉴台湾精致农业发展模式,积极谋划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农业良种研发与繁育中心(基地)等榕台农业项目建设。深化榕台基层交流,实施榕台村际交流计划,提升青年、基层、首来群体交流实效。深化两岸乡村融合建设,签约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50个,推动打造一批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省级样板县、样板集镇和样板村。支持台农台企集聚地建设海峡两岸乡村振兴合作基地,加快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十三)扩大农业对外合作交流。继续举办中国茶叶交易会,力争中国茶叶交易会永久落户福州。举办第十六届中国国际种业博览会暨第二十一届全国种子信息交流与产品交易会,向世界展示种业振兴新成果。加快五里亭茶叶交易中心建设,提升“世界茶港”美誉。密切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有关成员国合作,高质量推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市场建设。依托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培育一批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扩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快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积极探索南极磷虾等新兴渔场资源,推动远洋渔业全产业链发展,确保远洋渔业综合实力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大力发展跨境农业,支持宏龙印尼综合虾养殖、宏东圭亚那等境外渔业基地建设生产。

  (十四)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深入推进永泰县、福清市国家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快发展人工鱼礁等生态增殖渔业,打造“万人亿鱼”增殖放流生态品牌。推动鳗鱼养殖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推动农用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使用量较上年减少2%以上,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创建省级美丽牧场5个以上。加快废旧农膜、肥料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体系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推动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四、推进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

  (十五)提升村庄规划水平。坚持“多规合一”,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民主体原则,统筹城镇、村庄、产业园区等空间布局。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星级评定工作,打造一批规划编制实施样板村庄。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和“阳光规划”系统,逐步建立“一村一档”的常态化村庄规划管理机制。编制乡村建设导则,因地制宜推进不同类型村庄建设,强化乡村风貌管控。实施4个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整治提升,支持闽清县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利用,争取入选一批“千年古镇(古村落)”。

  (十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农村建设品质提升行动,建设美丽农村公路100公里,整治既有裸房356栋,新建“绿盈乡村”52个。深入开展“护河爱水、清洁家园”、村庄清洁“六清一改”等行动,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推进7个乡镇全镇域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60个,新建乡镇生活污水管网90公里。持续打造农村厕所革命样板县,加快农村公厕服务提标提质,促进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深化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微改造、精提升,促进美丽生态美丽经济有机融合。

  (十七)强化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全面推行林长制,开展古树名木抢救保护行动,植树造林6.5万亩,推动闽江河口湿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争创国际湿地城市。落实“河湖长制”,深化开展“河长日”活动,持续推进全域治水,实现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主要流域优良水质比例不低于97%。推动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完善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机制,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达83%以上。推进滨海新城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继续抓好“美丽海湾”“美丽河湖”建设。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0万亩。持续深入开展“安澜闽江”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维护闽江水域生态环境平衡。按规定落实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和限额捕捞监管,完善休禁渔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12米以上乡镇船舶非法捕捞行为。

  五、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十八)健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适应人口变化新趋势,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深化相关县区的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推动省级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升级。构建乡村土特产销售网络,推进农村电商主播培育,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推动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布局县域产地公共冷链物流设施。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扩大县级物流共同配送中心、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全面推动快递进村。

  (十九)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实施农村路网提升工程,有序推进县道“四晋三”、乡道“单改双”等项目建设,建设改造农村公路100公里。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新增受益10万人。巩固提升农村电网,支持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86个“村网共建”电力便民服务点。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强化农业生产经营、农村社会管理等涉农信息协同共享,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持续完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智慧广电惠民工程建设。

  (二十)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优化义务教育优质资源配置,实现学前教育乡村办学点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加快健康乡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共享,新增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乡镇卫生院15家、村卫生所300家,构建市县乡村网络化分级诊疗体系。持续提升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按规定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用于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鼓励发展农村老年助餐与互助服务。优化布局基层公共文体新空间,新建或提升改造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个,新建升级版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0个、乡村戏台6个。加强农村生育支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关心关爱服务。

  六、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十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挥“一键报贫”等平台作用,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监测预警,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落实财政、金融、创业就业、消费帮扶等政策,建立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效能。对农村困难残疾人给予重点帮扶。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建立完善福州与南平对口协作机制。持续推进福州9个县(市)区结对帮扶固原原州区、隆德县、西吉县,加大劳务协作、人才交流、消费帮扶力度。扎实做好援疆援藏工作。

  (二十二)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扶优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具有示范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家、家庭农场30家、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0家,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1.55万人次以上。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联合经营模式,完善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和标准体系建设,借鉴“供销农场”、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托管等模式,探索福州市优化农产品耕种收储销等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

  (二十三)强化农民就业创业服务。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展巾帼家政进社区等活动,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大力开发保洁保绿、治安协管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培育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合理规划建设一批服务农业、农民的零工就业服务站点,向灵活就业农民就近提供服务。加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孵化实训基地等建设,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就业。

  (二十四)持续释放农村改革红利。推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推动福州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规范建设和有效运营,引导村集体资产、土地经营权等涉农资产进入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规范交易,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权益。发挥农村集体“三资”公开平台预警监管作用,进一步提升村级“三资”管理水平。完成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7000亩。推进福州滨海新城碳汇造林项目建设,创新林业碳汇价值实现机制。积极探索农业碳汇、海洋碳汇项目试点。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提升农房建设安全质量,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七、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二十五)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争创先进、整顿后进机制,动态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转化。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同级其他各类组织领导制度,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六要”群众工作法及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开展乡镇党政正职全覆盖培训和农村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全面提高乡镇、村领导班子抓乡村振兴能力。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鼓励各地创办农村党员创业致富基地。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抓好新一轮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加强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常态化服务管理。加强村干部的管理监督和服务保障,完善村务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对村“两委”成员监督监察全覆盖。推动市县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

  (二十六)深化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从全覆盖到高质量提升,创建一批全国、省级文明村镇。继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讲好新时代乡村振兴故事。加强乡村历史文化遗产和乡村文物保护,持续做好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申报工作。推动成立茶类重要文化遗产保护联盟,力争联盟秘书处落地福州。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庆祝活动和茉莉花茶文化节等特色农产品活动,开展四季“村晚”、村BA、村跑、村舞等“村”字头群众性文体活动。深化移风易俗,摒弃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二十七)强化法治乡村和平安乡村建设。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和“法律明白人”培养管理,推进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提升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行“四门四访”,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争创一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健全农村地区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依法打击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农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

  八、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八)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传承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优良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扎实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五大工程”,力争2024年底全市乡村振兴星级村达300个,每年争创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带动县、乡全域振兴。积极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振兴“福州模式”,用好专题现场会等形式,加强经验交流学习,推动互学互鉴、比学赶超。

  (二十九)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确保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大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拓展多元化抵押融资模式,推广“乡村振兴贷”“惠林贷”等特色信贷产品,发挥农村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提高“三农”主体融资可得性。鼓励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各县(市)区每年应安排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乡村振兴新增项目建设,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用地。

  (三十)引导社会力量共同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基层首创精神,动员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转变观念,用双手建设美丽幸福家园。深化“万名干部下基层”行动,持续选派乡村振兴指导员、驻村第一书记。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养一批联农带农作用明显的创业群体。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大学生村医、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选调生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在乡村扎根基层、施展才华。实施“师带徒”乡村振兴引凤计划、“万企兴万村”等行动,鼓励引导乡贤能人和社会各界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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